莽夫之“怒”烧不出社会文明
“路怒”既损害文明又践踏文明。除了“路怒”,“广场舞怒”“飞机怒”“医院怒”等各种绑架公共利益的发怒同样如此,这些怒火烧不出社会文明。
邓辉林
昨天,深圳交警部门开展“视频会战”,启动3万多个摄像头抓拍乱变线等交通违法行为。据了解,出现开车变道不打转向灯、连续变更多条车道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,不一定就是“路怒症患者”,但“路怒症患者”往往伴有这些违法行为。查处这些违法行为,显然有助于防范“路怒症患者”对他人的伤害和对交通秩序的扰乱。
近期关于“路怒症”的报道较多,与媒体议程设置的功能有关。自从5月3日成都一名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车后当街殴打的视频曝光以来,媒体设置的“路怒症”话题引发了其他媒体对类似事件的报道,以及对如何防止“路怒症”的服务性报道。
“路怒症”的涉及面很广,5月12日媒体报道了一个调查结果:杭州超过六成的驾驶员反映出‘路怒症’症状;其表现十分明显,包括别车、竞逐、狂按喇叭、破口大骂等症状,因此,它是社会中各种与正义无关的发怒表现的典型样本。
除了“路怒症”之外,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各种扰乱公共秩序、损害公共利益的“怒”。为了驱赶跳广场舞的大妈,有人买来“高音炮”对阵,有人朝大妈泼粪,有人鸣枪放藏獒;坐飞机时,有人和同机乘客因座椅靠背调整而吵架、打架,有人朝空姐泼泡面、泼热饭菜;有人因和小区管理方发生矛盾,开车堵住小区大门;有人仅因怀疑医护人员救治不力,就跑到医院打人、砸设备……
在此类事件中,发怒者的行为,不过是为了追求畸形的心理平衡,而造成的后果却具有明显的破坏性。以“路怒症患者”为例,他们的报复性行为,既让被攻击者的利益受损,如身体受伤、精神受到恐吓,也妨碍了路面交通秩序,让其他车辆通行受阻甚至发生次生车祸,最终也会让自己吃到法律惩罚的苦果,造成的是自己、对方以及公共利益的全面受损。加之“路怒症患者”的不理智行为破坏了公认的规则、扰乱了正当的秩序,因此“路怒”既损害文明又践踏文明。除了“路怒”,“广场舞怒”“飞机怒”“医院怒”等各种绑架公共利益的发怒同样如此,这些怒火烧不出社会文明。
这种种怒火,因何发作?说到底还是感觉自己吃了亏、被别人占了便宜。其实,被别人抢了道,能吃多大亏,对方又占了多大便宜?答案是否定的。而正是这种自私、偏激的心理,诱发了不健康的情绪,进而引发了不理智的行为。
种种绑架公共利益之怒,绝非社会需要的勇敢。5月10日晚,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一家餐厅内一醉汉闹事打人,迟迟无人阻止,一名外国朋友挺身而出,并号召其他人一起将其制服并交给警方。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见义勇为,这个外国朋友的表现是文明人之“怒”;囿于私心私利而以蛮力损害公共秩序、公共利益,如此莽夫之“怒”有何正义性、合理性?如果我们希望拥有更加稳定、安全的社会秩序,希望公共利益不被情绪性地破坏,就切不能为这些莽夫之“怒”叫好。
“路怒”既损害文明又践踏文明。除了“路怒”,“广场舞怒”“飞机怒”“医院怒”等各种绑架公共利益的发怒同样如此,这些怒火烧不出社会文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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