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小时快速审结3起案件 柯城法院在全市率先启用小额诉讼程序
1月11日上午,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将房开公司告上法庭的姜女士,被通知到柯城区人民法院开庭。令她没想到的是,法院启用了小额诉讼程序,短短20分钟,就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达成了调解,她和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。
同天上午,柯城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连续启用小额诉讼程序,还成功调解了另外两起民间借贷纠纷,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快速审结了3起案件。这是该法院在我市率先启用小额诉讼程序,大大缩减办案流程,简化程序,提高效率。
1月1日起启用新程序
据柯城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徐荣华介绍,这3起民事案件移交巡回法庭审理正值新旧《民事诉讼法》衔接适用之际,且根据新修民诉法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》的相关规定,我省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“一审即终审”的小额诉讼制度,对于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、争议不大、标的金额在1.4万元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,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。
当天审结的3起案件标的额较小,特别是其中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起诉金额只有10000多元。承办法官聂留辉电话通知原、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,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,被告承认借款事实,聂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,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,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,于是向双方详细说明了小额诉讼程序及相关细节,经当事人确认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,当即组织开庭审理。
根据民诉法规定,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范围包括买卖合同纠纷、借款合同纠纷、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,以及一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。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其他条件,但案件标的额在1.4万元以上、10万元以下的案件,开庭审理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,也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。
不破法规破常规
“一般的借贷纠纷案件,即使适用简易程序,按法律规定三个月内办结,最快也需要一个多月时间。”据介绍,采取小额诉讼程序来审理的案件,立案时,当事人不一定要书面起诉,可以到法院直接口头起诉;案件审理时,根据情况,在非工作日期间,可以在当事人家中、工作场所开庭审理。强化调解原则,可不制作调解书,并要求小额诉讼案件一般应在一个月内结案。
“小额诉讼程序最大的亮点是实行‘一审终审’,不得上诉。避免了以往部分当事人利用二审程序拖延时间拒绝给付的情况。这样对于提高审判效率,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,合理利用司法资源,具有重要意义。”徐荣华说,“小额诉讼还在探索尝试的阶段,今后巡回法庭将加大力度,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经验,发挥基层法庭的职能优势,进一步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。”
( 吴江怀 通讯员 徐贞)